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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調閱簽約當天的土地及建物謄本,以防中途產權因借貸設定而有所異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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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確認賣方與登記所有權人為同一人。若代表簽約者為代理人,應附所有權人之授權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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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了解房屋是否仍有租約存在,以免因買賣不破租賃原則,導致無法交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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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為確保安全,已付款項必須小於總價款扣除原貸款清償總額及增值稅之餘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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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各項稅費及其他費用負擔必須載明,一般買方負擔契稅、代書費、登記規費、火險費、過戶費、設定費、貸款代辦費;賣方則負擔土地增值稅及塗銷費用等,至於地價稅、房屋稅、水電、瓦斯及管理費則以交屋日為分算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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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為確保交易及過戶安全,環亞房仲直營或加盟店均提供由總部嚴格篩選之特約地政士為您服務,您可請特約地政士出示識別證,並取得名片,以便於日後聯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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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簽約時即應支付成交總價的 2% 為房仲公司服務費。 |